索  引  号: Y03002/2021-04593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0
索  引  号: Y03002/2021-04593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0

月湖公安分局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月湖区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月湖区公安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月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月湖区公安分局联系(地址:月湖区府前路66号,电话:0701-6698928,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仅供参考)

二、2020年月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四)目录编排体系

  月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月湖公安分局作为市公安局的二级财务单位,其相关的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由市局在市财政的相关网站统一公开。

月湖公安分局作为市公安局的二级财务单位,其相关的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由市局在市财政的相关网站统一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不及时。

2、信息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质量,做到主动规范及时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