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33/2021-04598 发文机关: 东湖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5
索  引  号: Y03033/2021-04598
发文机关: 东湖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5

东湖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东湖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东湖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四海路17号,电话:6221519,邮编:335000)。

  1. 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2. 主动公开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427 条,规范性文件底数0条。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主要在:

    1、劳动保障及再就业工作。公开居民医疗保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受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信息。

    2、住房保障工作。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确保保障性住房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3、民政工作。公开低保户、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人数及金额等。居家养老、伤残军人、重困残疾人等信息及时更新。

    4、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

  3. 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按月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2020年,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4. 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5. 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按照“五要素”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

  6. 监督保障

    我街道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按时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测评整改。2020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政策解读的数量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真正把群众最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提高街道对各级政策的高质量解读,确保群众更通俗易懂地了解各级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