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Y03001/2021-00412 | 发文机关: 月湖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21-02-10 |
| 索 引 号: Y03001/2021-00412 |
| 发文机关: 月湖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成文日期: 2021-02-10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月湖区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月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月湖区政府办联系(地址:月湖区经济大厦,电话:6221576,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月湖区政府主要通过月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等栏目,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831条,涉及决策公开8 条、决策部署落实 8条、机构人事 110 条、财政资金248 条、招标采购 9条、应急管理 0 条、精准脱贫 94 条、新闻发布1522 条、政策解读 8 条、回应关切0 条、监督保障16 条等方面,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2.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涉及六稳六保政策信息进行转载发布,扩大六稳六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进一步巩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3.2020年,月湖区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4 件,清理规范性文件数 0 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 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月湖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环节。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湖区共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起,全部在规定时间通过邮寄、现场领取等方式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专题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月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月湖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股室认真把关,办公室严格审核,经领导审定后发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大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的频率和质量。
四是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月湖区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建设网站集约化平台。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相关要求,积极与市信息办对接跟进,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升级改版。共设置一级栏目46 个,二级栏目 56 个,三级栏目 0 个,四级栏目 0个,五级栏目0 个。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栏目标准,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建立健全对19个领域的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及时调整目录名称和栏目内容。严格落实“五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开展防疫宣传科普、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舌尖上的浪费活动等宣传。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月湖区政府坚持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继续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以不低于4%的权重纳入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以全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年度政务公开评估为抓手,将评估指标、整改事项逐一分解到日常公开工作中,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倒逼各镇、街道、部门和单位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回应。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0年,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上级督查评估,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府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办事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解决群众的难点痛点,同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府信息互联互通,简化群众办事的各类证明,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打通便民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8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52 | 减98 | 1239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3 | 减16 | 576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83 | 增1003 | 14325 |
行政强制 | 59 | 减48 | 853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减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70 | 82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6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6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二)今后打算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