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02/2022-03258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3
索  引  号: Y03002/2022-03258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3

月湖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月湖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交通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月湖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目前,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以在鹰潭市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机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受理、审核、答复程序及工作要求。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月湖公安分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月湖公安公众号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月湖公安分局作为市公安局的二级财务单位,其相关的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与招标信息由市局在市财政的相关网站统一公开。

月湖公安分局作为市公安局的二级财务单位,其相关的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与招标信息由市局在市财政的相关网站统一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计划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离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下步计划

针对问题街道下一步将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到基层,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