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33/2023-03010 发文机关: 东湖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0
索  引  号: Y03033/2023-03010
发文机关: 东湖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0

东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发布时间:2023-01-20

东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东湖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http://www.yingtan.gov.cn/)和“月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yue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四海东路17号,电话:6221519,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我街办今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公开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81条。其中发布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7条。目前,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以在鹰潭市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机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受理、审核、答复程序及工作要求。本年度内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街道公众号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1

0

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计划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有时效性的公开内容较为滞后。

(二)下步计划

明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四是抓好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 109号)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