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04/2023-03011 发文机关: 四青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1
索  引  号: Y03004/2023-03011
发文机关: 四青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1

四青街道办事处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四青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http://www.yingt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青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星河路10号,电话:6222279,邮编:335000)。

总体情况

在主动公开方面,2022四青街道办事处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公开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36条。其中发布概况信息3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3条,工作动态26条。目前,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以在鹰潭市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机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受理、审核、答复程序及工作要求。本年度内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四青街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街道公众号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四青街道办事处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依托各信息发布平台,立足自身实际,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制度。



                           2023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