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01/2023-00207 发文机关: 月湖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索  引  号: Y03001/2023-00207
发文机关: 月湖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月湖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全区中心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稳岗就业”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专题专栏,公开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执行成效信息170余条。公开就业创业、减税降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334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制度,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和工作实施情况,积极服务保障社会民生。

公开各类信息。202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0条。主动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等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信息公开指南,专项规划等规划类信息;财政预决算、部门项目、政府采购等财政类信息;重大项目、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信息。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重点围绕各项政策法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2复议、0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中展示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严格落实“三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月湖区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完善政务公开专区,通过“月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62条,通过区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845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政府办负责人指导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制度落实。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三是加强培训整改。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规定信息公开更新周期,及时梳理反馈测评结果,提出整改任务要求,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3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0

行政强制

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0

0

0

0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0

0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9

0

0

0

0

0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重点项目信息公开有待完善;二是解读形式还需不断创新;三是与“平台的数据共享还有待完善。
    2023年,我将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项目信息公开,促进重大建设项目、乡村振兴、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等领域信息公开,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等栏目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丰富解读形式,开展政务直播间活动,激励直单位通过视频、直播等形式解读政策。

三是加强资源共享,指导督促直部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目录建设,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实现与政府网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公开。一季度末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重大决策事项的名称、承办部门、决策程序、预计完成时间。对每一个决策事项,做到序时公开决策进展:公众参与、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政策解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