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29/2024-00152 发文机关: 月湖区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索  引  号: Y03029/2024-00152
发文机关: 月湖区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月湖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月湖区财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月湖区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http://www.yingt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月湖区财政局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党校3楼,电话:6285019,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指南1条、概况信息3条、规划计划5条、部门文件9条、政务动态20条、公告公示14条、人事任免1条、表彰奖励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降低要素成本和减轻企业负担9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5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15条、财政收支4条、政府债务4条、预算绩效管理18条。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公文公开属性审核,严格审核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严谨有序推进文件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工作,通过自查自检、随机检查的方式,定时对本部门频道专题栏目更新情况、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及自查结果不断完善管理。

三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0复议、0诉讼、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年通过“月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条。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班子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负责人指导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是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重点项目信息公开有待完善;二是解读形式还需不断创新;三是与“平台的数据共享还有待完善”。

二是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 109号)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加强重点领域、营商环境公开、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全年按时公开直达资金下基层使用进度,做到事件周期的完整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