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02/2024-00198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4
索  引  号: Y03002/2024-00198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4

月湖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内容和渠道,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分局共公开各类信息543条,其中,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信息发布数量如下:微信381条、抖音49条、微博33条,较好完成目标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分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形成分管领导主抓,专人负责发布的体系。一是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对公开的内容细化分类,原则上尽量公开,主动公开,特别是与民生相关,与社会生活联系密切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审核发布制度,从事信息公开的民警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撰写,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核,然后在平台发布。三是对涉密敏感信息高度重视,高度敏感,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层层报关,避免出现涉密敏感信息上网的后果,保证不发生失泄密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发布。2023年未制作、废止和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分局无自建平台。依托月湖区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政工部门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发布,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及时收集新媒体平台数据,并在政务数据汇集栏目中发布。加强工作动态、公共服务等专栏内容保障,并注意核对数据变化,保持各平台之间数据同源。通过各类对外宣传平台的积极宣传,加强宣传力度,最大限度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对平台新增模块内容进行补充,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积极维护平台数据。

(五)监督保障情况。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牵头负责部门专人负责实施,进一步调查研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该项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月湖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任务目标,但存在内容不够丰富全面的问题,公开内容多为工作动态,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2024年分局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开展调查研究,严格梳理筛选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从而改变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不够丰富全面的局面,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便民、高效,最大程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是完善信息筛选、发布机制,扩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服务更加满足群众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主动开展调研,将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加快发布速度,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满足群众查询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