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31/2024-00062 发文机关: 交通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8
索  引  号: Y03031/2024-00062
发文机关: 交通街道办事处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8

交通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月湖区交通街道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热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严格公开审查、强化公开监督,有力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

(一)主动公开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全中心工作,开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信息53条,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和工作实施情况,积极服务保障社会民生。

二是公开各类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主动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信息公开指南,规划计划等规划类信息;财政预决算、监督保障,处罚强制信息等财政类信息;表彰奖励、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信息。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重点围绕各项政策法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机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受理、审核、答复程序及工作要求。本年度内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中展示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严格落实“三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23年通过“月湖发布”、“掌上月湖”、“月湖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3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指导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落实。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三是加强培训整改。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规定信息公开更新周期,及时梳理反馈测评结果,提出整改任务要求,限期整改。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计划

 一是严格按照各项指标和时限要求,督促专人负责,对网站进行逐站逐栏项核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同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寻求技术支持,彻底解决政府网站维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以查促改,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二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定专人,落实岗位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能力、保密意识。着力丰富政务公开激励方式,拓宽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以及积极性。

三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到基层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根据群众需求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内容的信息。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加强重点领域营商环境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公开。全年按时公开各个民生领域的保障信息公开,做到事件周期的完整公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