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听证告知书(摩登味餐厅)

发布时间:2026-02-14

月人社监听告字20261

 

鹰潭市月湖区摩登味餐厅:

经调查,在保障员工工资支付上,你单位存在以下行为:1.违法拖欠员工刘员莲、徐福莲等4人2025年5月到7月工资共计28757(详见附件)。经我局要求整改后,逾期拒不整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的罚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如果有听证要求,应在本通知之日起公示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听证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址:月湖区经济大厦5楼524室

联系人:石雯萍           电话:0701-6221289

 

 

月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    

1号劳动保障监察听证告知书(月湖区摩登味餐厅).pdf

鹰潭市月湖区摩登味餐厅欠薪明细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