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Y03028/2026-00240 | 发文机关: 月湖区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鹰月城管字【2026】2号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6-02-06 |
| 索 引 号: Y03028/2026-00240 |
| 发文机关: 月湖区城市管理局 |
| 文 号: 鹰月城管字【2026】2号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2026-02-06 |
为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有效遏制噪声污染,营造宁静宜居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噪声扰民问题联合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本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针对以下两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
(一)社会生活噪声
1.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续高分贝音响方式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招揽顾客。
2.公共场所娱乐活动(如广场舞、街头卖艺等)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3.流动摊贩沿街叫卖,使用小喇叭循环播放录音。
4.在禁止室内装修时间(午间12:00-14:00和夜间20:00-次日8:00)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5.餐饮、文化娱乐场所(如KTV)等娱乐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产生噪声污染的。
6.城市家禽类(如养鸡、养鸭、养鸽子等)产生的噪声。
7.其他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如:宠物持续的叫声等)。
(二)建筑施工噪声
主要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施工噪声,特别是未持有连续施工证明且违反规定时限的施工噪声。
二、职责分工
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完善常态化跨部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须指定固定联络人员,压实对接责任。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联合整治,联系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整治期间统筹协调、台账管理、问题移交及重点区域巡查等工作;严格管控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负责处理因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月湖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市级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规范作业时间以及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出具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并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依法对居民住宅区安装共用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者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区文广旅局:负责对KTV、流动群演群唱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的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商户设备、器材进行源头管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区农业农村粮食局:承担动物防疫风险评估、源头管理,指导家禽屠宰点规范建设(如推行农贸市场家禽宰杀三隔式“展示、宰杀、售卖”三区分离),指导市场开办方督促经营者落实定期休市、清洗消毒制度。
童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开展宣传、摸排、劝导与日常巡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1月15日-1月21日)
组织人员进商户、进社区发放《噪声扰民告知书》等宣传单,营造整治氛围,在老码头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传。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6年1月22日-1月24日)
对重复投诉的噪声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遗留问题”与“新增问题”两本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1月25日-3月31日)
对梳理的问题,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专项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对多次劝导、屡教不改或拒不整改的“钉子户”开展重点整治,必要时按职责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作出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及行政拘留等处理。
(四)长效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总结整治经验,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噪声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噪声扰民问题联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具体抓手,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各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人、落实见效。
(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区城管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日常联络、信息通报、问题会商、联合执法等常态化运行。各成员单位要服从统一调度,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对跨部门、跨区域的复杂问题要及时会商、合力攻坚,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建章立制,长效长治。要以本次联合整治为契机,深入总结治理经验,积极探索并固化“社区网格前端巡查、职能部门联动执法、社会公众广泛监督”三位一体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强化源头预防,实现噪声扰民问题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治理的根本性转变。
月湖区城市管理局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 月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月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月湖区农业农村粮食局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噪声扰民问题联合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张利虹 区委常委
副组长:杨广太 区城管局局长
徐 舰 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副局长
王金平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彭茂林 区住建局局长
吴珺婧 区文广旅局局长
熊 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啸风 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局长
成 员:娄柏阳 区城管局党组成员、行政执法大队长
夏志宏 童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金臻 四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占桥桥 梅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旸 东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王祖荣 交通街道办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田英达 江边街道人大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