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3002/2026-00831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4-12
索  引  号: Y03002/2026-00831
发文机关: 月湖区月湖公安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4-12

关于全面征集“村霸” “乡霸”“沙霸”“矿霸” “街霸”“市霸”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12

 

关于全面征集“村霸” “乡霸”“沙霸”“矿霸” “街霸”“市霸”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月湖公安分局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四)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危害一方治安秩序的痞霸势力;

(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沙、盗采河沙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六)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菜霸”“渔霸”“肉霸”“路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八)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侵占土地、破坏设施、垄断、侵吞集体资产的涉黑恶势力;

(十)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恶意阻碍征地拆迁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涉黑恶势力;

(十一)纵容、包庇痞霸势力犯罪活动,为痞霸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110或0701-6445880

(二)信件举报或当面举报: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扫黑办(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军民路1号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35000。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202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