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Y03001/2026-05753 | 发文机关: 月湖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6-07-30 |
| 索 引 号: Y03001/2026-05753 |
| 发文机关: 月湖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2026-07-30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属各国有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失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惩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存在的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质量、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应当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双公示")制度,并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监管、谁采集"的原则,负责收集本行业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结果信息,以及其他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每月下发通报的方式对全区各部门数据报送情况进行反馈,确保无瞒报漏报数据。
四、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将失信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关联文件:【“月”讲越明·秒懂政策】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惩戒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